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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构建道路救助基金新机制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撑起“保护伞”

来源: 广西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07/26 点击数: 【字体:

 为保障我国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制度,依法筹集社会专项基金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救助基金制度的重要精神,按照省级统筹、专业管理的要求,坚持扶危救急、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构建广西救助基金新机制,助推救助基金有序运营发展,为更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撑起“保护伞”。自2022年8月1日两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以来至2024年6月,已累计垫付救助基金7200多笔,累计垫付金额约2.6亿元,救助13000多户家庭,相比基金改革前,年度垫付金额增长近10倍,社会救助成效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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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高效便捷,探索竞争协作新路径。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运营管理救助基金。自治区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为广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于2022年8月开始正式管理广西救助基金。按照划片分工,互相竞争又协同合作的方式,秉承高效便捷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救助基金资金效益。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有序运营新机制。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各相关部门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推进省级统筹、第三方专业化运营管理,对救助基金的管理要求、垫付流程等进行规范完善。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为救助对象,确保“应垫尽垫”;延长救助时间,将垫付抢救费用时限由72小时延长至7日;扩大垫付的丧葬费用范围,将骨灰寄存和安葬等服务费用纳入垫付范围;压缩办理时限,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划转资金,提升支付时效,为群众生命安全开启“绿色通道”。

三是坚持效益优先,助推提升业务新发展。自治区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广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考核机制,指导和监督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合理、规范、高效开展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每年救助基金运营管理情况进行更新完善。考核结果与管理费直接挂钩,连续两年考核低于一定分值将核减服务费用甚至解除协议,以科学评价新要求助推救助基金有序运营发展。两家管理机构均构建符合自身的服务体系,其中:紫金保险专门成立广西路救中心,开通广西道路救助基金微信小程序,实现群众零跑腿、材料即时办,建立健全了垫付类管理制度20项。做到从受理申请到垫付资金发放平均时间为2.11天,较规定的时间缩短了2.89天,超75%的案件都能在2天内完成垫付。北部湾保险则搭建了四级服务架构,在管理辖区市、县设立了7个服务中心、覆盖辖区44个县,保障范围覆盖2500万人。

四是突出纵横协同,凝聚发挥各级新力量。警医联动开展救助基金一站式服务,提高救助效率,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告知受害人救助基金相关政策、开具基金申请通知书、并将信息及时推送救助基金专员,基金专员及时跟踪办理,广西路救中心审批通过后,系统直连支付将救助垫付款转入医院账户,并将垫付短信第一时间发送至申请人和办案民警,受理及时率达到100%。同时扩大政策宣传,加强道路救助基金公众认知度,通过在电视新闻、广播媒体、广西新闻网、保险行业协会、交警微信公众号、各地日报刊登相关新闻内容等方式多角度宣传,不断提升救助基金的影响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让基金救助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五是注重多措并举,有效确保运转新补充。实行救助基金追偿考核机制,改变原有重垫付、轻追偿的管理理念,确保救助基金资金实现良性循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理顺了立案评估、交警调解、当事人协商返还等环节,建立起以诉讼、上门、保险、交警为主要途径的追偿机制,实现应追尽追。自2022年8月1日两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以来至2024年6月已累计追偿1600多件,累计追偿金额超6000万元。救助基金追偿规模较改革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为救助基金的长期可持续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终审:韦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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