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油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贵州省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更好理解掌握相关内容并抓好贯彻落实,现就《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一是顺应国家天然气体制机制改革。2021年,跨省管道由此前多家企业分散经营转为国家管网集团统一运营为主,“全国一张网”初步成型,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称《暂行办法》),规定以国家管网集团为主要定价对象,把其跨省管道分为西北、西南、东北、中东部四个价区,实行“一区一价”,其他管道运输企业参照国家管网集团管输价格执行。但我省天然气管道仍为多家企业各自建设运营,已难以参照《暂行办法》定价。同时,因国家暂未出台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省内成品油管道建成后缺少专项定价规则。因此,亟待出台适应我省实际的《贵州省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二是进一步规范油气市场秩序的要求。2023年7月,中央深改会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油气市场体系改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油气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多次下文,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天然气管道,减少供气层级,通过多条省内管道层层转售的,要尽快合并清理规范,压缩供气环节。我省天然气供气环节因投资主体过多,仍存在部分区域供气环节层层叠加、管网建设规划布局整体统筹不足、公平开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都对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通过制定出台《贵州省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在提高定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好价格改革的牵引作用,推动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管道运输价格制定的一般规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制定、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的制定、监督机制、信息公开和附则,共7章33条。
三、主要特点
(一)充分结合行业发展现状,优化定价形式和重要定价参数设置。一是将管道运输价格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最高指导价,有利于管道运输企业与托运方结合油气市场供需关系、管道运营成本等灵活确定具体价格,促进管道效益充分发挥。二是统筹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和保护公众利益,渐进式设置控制负荷率,既防止过度超前投资,也充分考虑管道运输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创新监管举措,最大限度压缩环节和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办法》明确,同一母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受益所有人及其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投资的不同管道,可以将母公司、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等作为管理对象,统一制定运输价格;针对距离中缅、中贵线较近可直接接入的区域,明确连接上游干线和城市门站之间的管道纳入配气环节定价,不再单设管输环节。这样规定,有利于减少定价对象、提升价格监管效能、最大限度压缩环节和降低用气成本。二是针对上游管道运输企业向下游企业收取的输气站服务费、通过关联交易形成的不合理收益等,明确从准许收入中扣减。这样规定,有利于精准核算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收入,防止其滥用垄断地位损害下游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三是针对通过不同企业投建的管道接续向送受端输气的现状,明确管输费累加最高不超过0.6元/立方米。这有利于还原管道运输的经济性、安全性,推动管道运输企业兼并整合,从而压缩供气环节。
(三)加强协同监管,推动管网公平开放落地。《办法》规定,管道运输企业未落实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制度的,将从低核定准许收益率,并视情调增因未按规定开放管网而相应损失的输气量。这样规定,有利于强化市场监管,推进油气管网的公平开放,进一步提高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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