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启动节水型企业和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
近日,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和省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园区和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启动2024年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园区和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
该通知明确,推荐企业经营范围为火电、钢铁、炼焦等19个行业企业,推荐园区范围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推荐省级节水型企业需具备取用水手续合法、年用水量不少于5万立方米等8项条件;推荐省级节水标杆园区需符合相关节水政策标准、取用水手续合法等6项条件;推荐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除满足省级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其他条件。
通知要求,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创建工作,并择优报省工信厅和省水利厅审核。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市监局组织专家联合审核,确定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工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对近几年荣获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工业园区水效领跑者,且有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意向的,推荐参评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终审:韦安源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