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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李耀文 发布时间:2024/06/02 点击数: 【字体:

5月29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切实做好2024年“头雁”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培育质量效果,我省面向全国公开遴选3所具备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基础和条件的优质高校,承担培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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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培育任务的高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以高校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并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要遵守《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管理办法》。

(二)具有良好的培训资质。有集中教学场所、现代化教学配套设施设备及较好的食宿条件,有体验式的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实现线上和线下教学,确保“头雁”学员享受与在校大学生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

(三)具有雄厚的教学师资。培训经验丰富,能够结合江西农业产业发展特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要,精准定制培育方案,设置培育课程;能够构建由知名专家、创业导师、政策讲师和实践指导教师等组成的一流师资队伍,能够邀请全国“三农”领域专家、行业典型到班授课。

(四)具有较强的培训管理能力。能够组建专业化的培训管理团队,出台项目相关的学员管理、班级管理、导师帮扶指导、评优激励等规章制度,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做好学员日常管理,为学员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保障能力。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育目标任务,并持续优化提升培育工作;能够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管理,保证培育质量。

(六)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能力。能够全面落实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要求,对带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对照项目实施要求和目标任务,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育方案,优化培育内容,针对带头人从事产业类型和发展需求,创新设计培育专题和模块,构建内容完备、形式多样的培育体系。


终审:韦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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