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农商行荣获“2023年上林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中国共产党上林县委员会印发《中共上林县委员会 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上林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2023年度在上林县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表彰。其中,上林农商行荣获“2023年上林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上林农商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上林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上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截至2023年12月末,上林农商行各项贷款余额49.83亿元,年度累计发放贷款24亿元;涉农贷款余额36.3亿元,年度累计发放涉农贷款18.8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6亿元,年度累计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7亿元;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余额3.67亿元,年度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4340笔,金额1.85亿元;年度累计发放“桂惠贷”5.44亿元,惠及1020户,让利1168万元,桂惠贷发放金额、户数均位居上林县金融机构第一位。年度缴纳各种税金合计0.28亿元。
下一步,上林农商行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坚守支农支小支微定位,深化“党旗引领+金融先锋”工程,全力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努力助推上林县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
终审:许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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