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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户的一封信

来源: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 发布时间:2024/07/19 点击数: 【字体: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户您好:

因您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户,您的贷款即将到期。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广西银保监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号南宁中心支行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乡振发【2022】1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桂乡振发〔2021〕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到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应按时收回,以实现贷款应收尽收。

符合条件、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含2014、2015年退出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均可申请小额信贷,贷款到期后可以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办理续贷展期业务,期间可按规定享受财政全额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享受期限根据贷款期限确定,原则上申请贷款、办理续贷展期和财政贴息期限均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含)。

(一)到期贷款的几种处理方式

1.现金收回。对有能力一次性偿还贷款而又没有合适生产经营项目的贷款户,应主动偿还贷款。

2.续贷。对贷款到期后仍有用款需求且产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受疫情和市场因素等影响无法到期正常还款的贷款户,原则上在偿还不低于 20%的贷款本金后,对尚未偿还的贷款按规定办理续贷。

3.展期。对符合贷款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贷款人,原则上在偿还不低于20%的贷款本金后可办理展期展期期限: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期到三年期的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4.续贷/展期只能办理1次,续贷/展期过的贷款户想要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必须把原始贷款金额全部还完再重新进行申请。

(二)贷款到期前应做的准备工作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户在贷款到期日前60天,贷款户应做好还款或续贷展期准备;贷款到期日前30天,贷款户应配合各乡(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清收和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队,制定还款计划,对于确有发展需求、产业经营状况良好的贷款户,工作队协助办理续贷展期业务;贷款到期日前7天,贷款户应落实好还款资金或准备续贷展期相关手续材料;贷款到期日前1天,贷款户要确保贷款账户还款成功,办理续贷展期的要确认办理结果,确保贷款不发生逾期。

(三)贷款逾期的危害

贷款到期后,财政不再贴息。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产生的利息、加息、罚息,由贷款人自行承担。贷款逾期不还,会造成您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不良的银行信用记录,继而影响您的日常生活(如乘坐高铁、飞机;申请信用卡;申请其他贷款;子女上学、就业、参军等)。恶意拖欠贷款的,银行将采取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收回贷款。因此,希望您珍惜个人信用,主动按时归还贷款。

特此告知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

2024年7月18日



终审:韦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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